市公路中心召开申请执行新封公司案件分析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立法调研工作研讨会
日期:2024/4/23 8:58:1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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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4/23 8:58:11 来源:本站原创
4月22日,市公路中心王振武副主任主持召开法制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探讨市公路中心申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立法调研工作。 在听取了新乡中院强制执行河南新封公司案件执行情况汇报后,与会人员围绕“能否执行和解”“如何防范和解风险”“怎么尽快执行到账”等问题展开讨论,形成一致意见。要全力以赴配合法院开展强制执行,稳妥、慎重进行执行和解,做好执行和解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和解期间不解除对新封公司财产尤其是到期债权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不停止对新封公司的强制执行,以最大努力配合法院尽快执行完毕结案。 针对焦作市人大城建工委开展的《焦作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与会人员围绕“交通部、河南省关于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规范性文件梳理”“我市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管理现状”“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达成共识。要认真分析总结我市农村公路管理现状,精准分析农村地区道路通行风险隐患,通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精细化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公路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农村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根据《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公路标志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公路安全标志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等的规定,依据农村公路行业规范做好公路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群众出行的“幸福路”。 根据“一事一议”原则,办公室、养护科、财务科、农路科、法安科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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